社区依托节日办活动,同样能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盐城新闻网-盐城晚报讯“看着别的小区节日里都有各式各样的活动,我们小区却是冷冷清清,邻里之间的交流沟通实在是太少了。”前天下午,家住市区水电巷一小区的孙阿姨给盐城晚报记者打来电话,谈起了自己的感受。
孙阿姨告诉盐城晚报记者,6月9日晚上,自己在亲戚家做客,亲戚家所在的小区正好举办迎端午业主联欢会,表演节目、品尝小吃,还有礼品拿,这让孙阿姨十分羡慕。“这至少说明人家小区管理规范啊,邻居们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氛围也好。”孙阿姨说,她所住的小区从来没有这些活动。据她所知,周边的一些物管还算规范的小区,也很少举办业主联谊活动。不仅如此,孙阿姨说他儿子住的小区,明明在物业服务协议里有举办文化活动的相关条款,可却也几乎没有举办过活动。
就孙阿姨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几位社区工作者。亭湖区毓龙街道供电北村社区主任孙萍告诉记者,根据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5档标准中均有“社区文化活动”这一项,其中第2档标准就要求小区有举办文化活动的记录。但这一标准经常被人遗忘,不仅是物管人员,甚至是很多小区业主,也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区,应当定期举行业主联欢活动。
对于那些管理不太完善的老旧小区而言,孙萍居民们多参加社区举办的文艺活动,把社区活动和小区邻里之间的活动结合起来,同样能起到很好的效果。“6月8日下午,我们社区和临近的桥区一起,组织居民们举行了‘包粽子PK赛’,不仅过程很愉快,有丰厚的品,并且我们还将包好的粽子赠送给了消防支队毓龙中队的官兵,很有意义。”孙萍举例说,社区常会组织这类有意义的活动,居民们如果积极参与,不仅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也会让小区的邻里关系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