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深圳大件事讯2月17日,南都·深圳大件事报道,市民赫女士在大学深圳医院进行心电图检查时发现有一个摄像头正对着病床,这让她质疑该存在的性。
对此,大学深圳医院回应称,出于诊疗需要,急诊科自行安装该设备,未向医院备案,目前科室已整改完毕。2月20日,赫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并不满意院方的回应,已向深圳市福田区天安申请报案。目前,眼皮跳测吉凶警方已受理该案件,将对该案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2月13日下午5点左右,赫女士在大学深圳医院急诊科做心电图检查。然而,在检查过程中,赫女士发现有个摄像头正对着病床。心电图检查结束后,满怀疑虑的赫女士要求查看该摄像头的视频。
随后,值班表示医院的分为内部和外部两部分,当时拍摄赫女士的为内部,只有上级领导才持有密码调看视频。同时,双方约定次日在医院一同查看该。然而在2月14日,当赫女士再次来到医院要求查看视频时,却发现视频早已经被删除。
面对赫女士的质疑,2月15日,大学深圳医院回应称,该摄像头的安装出于急诊科的诊疗需要。急诊科自行在分流区公共区域安装设备,但未向医院备案。目前,医院已要求急诊科立即拆除自行安装的设备,同时将心电图检查室调整到诊疗区域内,并表示对于此事给患者造成的不安深表歉意。
近日,赫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并不满意院方的回应,并对大学深圳医院在公共场合的私密空间范围安装摄像探头一事仍存在质疑。“安装必然有安装记录,该到底存在了多久?有多少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对这些者医院要如何处理?”同时,赫女士表示当时院方在双方约定查看之前,私自删除视频的动机让人疑虑,且院方并没有给予充分的回应。
赫女士说,她认为院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总则》有关个人隐私权的,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2009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相关。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他人隐私,处五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月20日,赫女士向深圳市福田区天安申请报案。“也许摄像隐私的做法持续时间久、人数众多,希望能给一个合理的交待。”赫女士表示,她已向警方递交资料并做完。接下来,警方将立案展开调查。“警方说会当做治安案件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之后可能将变成行政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赫女士称近日港大深圳医院也联系了她,希望能进一步协商。“院方让我不要那么较真,问我有什么,但我的一直都没有变,就是不想这件事情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赫女士表示,她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彻底调查清楚,给予被侵权的市民们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