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旬女子一月内盗窃超市20多次称是“报复”店员一个月内,50岁女子在租住的小区超市盗窃20多次,调味品、化妆品等各种生活用品摆满了客厅和阳台,经初步清点,价值5000多
一个月内,50岁女子在租住的小区超市盗窃20多次,调味品、化妆品等各种生活用品摆满了客厅和阳台,经初步清点,价值5000多元。近日,已被超市盯上的她再次作案时,被抓了现行。经调查,该女子以衣物、雨伞为遮挡,或直接将物品装入随身携带的包内实施盗窃,每次作案时,仍在收银台“结账”掩人耳目。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某小区超市内,一名身穿粉色上衣的女子戴着口罩,手上拿把雨伞、手臂上搭着一件衣服,转了一圈选了多种商品后,径直来到收银台结账。但她仅支付了一把蔬菜和几块面饼的钱款,其它商品则被衣物和雨伞遮挡,并趁着收银员不注意走出超市。女子前脚一离开,店内的工作人员随即发现不对劲,将门外的女子拦住,并向辖区警方报警。
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店老板说,之前盘货发现商品数量不对劲,店员也反映过这个问题。”表示,据商家介绍,他们发现问题之后,曾查看了,发现了一名女子的异常,事发当天下午,当这名女子再次故技重施时,被的店员发现。
随后,该女子被带到接受调查。“她不承认自己偷盗,也不能,我们依法对其家里进行了。”一开门,眼前的一幕让他们都惊呆了:“客厅、阳台都堆满了东西,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回忆,这些物品有调味品、散称糖果、饮料、化妆品等大大小小几百件,基本都是生活用品,整个房间堆得都是。后经商家查验,这些物品确认为超市所有,且都没有扫码付款,清点后价值为5000多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一个月内,该女子已先后在这家超市盗窃了20多次。如此频繁的盗窃,为何商家没有及早发现呢?“商家说超市开在小区里,做的都是老客生意,比较信任,也是大意了。”民诉记者,该女子一般在下午5点以后作案,因此时店内顾客较多,店员也忙,容易下手,而每次“购物“,她也会付钱,只是选择价格低的付款,而且付得很少,其余则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或者拿衣服、雨伞实施掩护带走。
经查,该女子50多岁,滁州凤阳县人,租住在被盗超市所在的小区内。被抓时,她刚从打工的一炸鸡店辞职。“有一次去超市购物,她询问店员物品摆放在什么,她觉得店员态度不好。”介绍,据该女子交代,她实施盗窃的原因仅是为了“报复”店员。推背图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