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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皇后︱“孤儿”如何破例成了王妃

※发布时间:2019-2-23 0:04: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手纹乱

  哲国王三年丧之后,其神位被安奉在庙(称祔庙),前王之事算告结束。而这时高已经15岁,在当时算是了,婚姻之事自然提上了议事日程。于是在1866年1月1日,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天,垂帘听政的赵大妃颁布了教旨:“自十二岁至十七岁,处子禁婚”,即所谓的禁婚令。按照禁婚令,全国十二岁至十七岁的出嫁,准备接受王室的挑选,这在当时被称为“拣择”。

  按照朝鲜王朝的惯例,王室在为国王或王世子挑选妃嫔的时候,都会先在全国下禁婚令,禁婚的对象是那些与国王或王世子年龄相仿的。因为高时年十五,所以禁婚的对象为十二岁至十七岁的。当然并不是这一年龄阶段的所有都在禁婚之列,一些被排除“拣择”范围之外。那么哪些少女被排除在拣择范围之外呢?一般情况下,在颁布禁婚令的同时,礼曹会起草一份“国婚禁限外许婚诸条”,也就是不在禁婚范围之内、可以照常许婚的条件。高时“国婚禁限外许婚诸条”的内容如下:

  首先第一条和第二条将全国所有李姓排除在外,这也反映了朝鲜王朝社会秩序确立后形成的“同姓不婚”原则。第的是大王大妃(翼之妃丰壤赵氏)的亲族,大王大妃同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五寸之内和异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四寸之内的不属禁婚范围,可照常许婚。第四条的是王大妃(宪之妃安东金氏)的亲族,王大妃同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五寸之内和异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四寸之内的不在禁婚之列。第五条的大妃(哲之妃安东金氏)的亲族,大妃同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五寸之内和异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四寸之内的不属“拣择”对象,可照常许婚。第六条对高的亲族也作了一些,即高的异姓亲族且亲疏关系在八寸之内的也不在挑选范围之内。以上逐条虽说是为了防止近亲婚姻,同时也把当时最大的外戚安东金氏的许多女子拦在了选妃对象的范围之外,而这正符合大院君排除安东金氏影响的想法。最后一条要求被“拣择”的对象须父母健在。

  一般情况下,禁婚令颁布之后会向全国派遣拣择使,在全国挑选合适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进行全国海选。海选之后,拣择使将各地挑选到合适的带回京城,等待王室的进一步挑选。拣择使挑选的人数并没有严格的,可多可少,多的可有数百名,少的只有数十名。在禁婚令颁布后,各地的“拣择”随即展开,完成“拣择”的地方会把挑选的名单上来,到了1月15日,各地均了挑选的名单,全国范围的“海选”宣告结束,接下来的便是王室的“拣择”。

  在收到各地陆续呈报上来的名单之后,大王大妃礼曹选定2月中的吉日,礼曹选定2月13日为“初捡择”吉日,2月25日为“再捡择”的吉日,3月2日为“三捡择”的吉日。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并没有按原定的日子进行,初捡择选在2月25日进行。在经过一番“捡择”之后,大王大妃:“佥正致禄女、幼学金遇根女、县令赵冕镐女、令徐相祖女、龙冈县令兪初焕女,再拣择入之,其余并许婚。”也就是说,在初捡择中挑选了5名进入第二次捡择,对其他少女的禁婚令也随之解除。接下来便是所谓的“再捡择”,“再捡择”在4天后的2月29日进行,在这次挑选中,只选定了一名王妃候选人,即闵致禄之女,这与以前通常选择3名左右的少女进入“三捡择”相比确实是有点不同寻常。3月6日“三捡择”时,大王大妃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大婚,欲定于佥正致禄女,卿等之意何如?”大臣们也只能表示祝贺,称大王大妃的决定乃“社臣民之福”。事实上因“再捡择”只选了一名为王妃候选人,3月6日的“三捡择”只能是走走过场,完成相应的礼仪而已。

  在“三捡择”中被选定的少女从被选定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享受类似于王妃的待遇,需要居住在指定的别宫,由侍卫队守护的,需要在这里学习《小学》等经典,还需要学习宫中生活所需要知识和礼节。同时嘉礼(即国王的婚礼)中的六个重要仪式——纳彩、纳征、告期、醮澧、亲迎、典雁、同劳,除同劳宴外的其它五个仪式都在别宫中举行,由此可知别宫的重要性。按照惯例,仁祖以后嘉礼时使用的别宫都是孝的於义宫,但在这次“三捡择”开始之前,大王大妃就:“嘉礼时别宫, 以云岘宫为之”,也就是说高的潜邸、大院君的府邸被指定为别宫,高嘉礼中的五个重要仪式都将要在这里举行,这无疑突显了云岘宫主人的重要性。

  “三捡择”三天后的3月9日举行了嘉礼的第一个仪式即纳彩,在这一天选定的使节带着大雁和立某某之女为妃的教书(相当于中国的圣旨)前往云岘宫,将其交给云岘宫的主人即大院君,然后再返回王宫报告纳采礼已完成,接着依次举行了纳征、告期、醮澧等礼仪,亲迎礼和典雁礼于3月21日举行。这一天,高国王在侍卫将士的护卫和文武百官的陪同下来到云岘宫,典雁礼之后与王妃返回王宫,之后,高和王妃在昌德宫重熙堂又举行了嘉礼的最后礼仪(即同劳宴与合卺礼),这样嘉礼的全部过程才算走完。与“捡择”一样,嘉礼持续的时间与以往相比也明显地缩短了不少。以往的嘉礼通常需要20天到1个月的时间,但高的嘉礼只持续了13天便告结束。此后,闵致禄之女即为王妃,史者一般称之为闵妃。

  在为高挑选王妃和其嘉礼的过程中,除了持续时间与以往相比明显偏短之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就是王妃的人选问题。在颁布禁婚令后礼部制订的“国婚禁限外许婚诸条”的最后一条明确“父母未俱全者”被排除在“拣择”范围之外,而闵妃的父亲闵致禄在闵妃8岁时就已离开,虽其母尚在,在当时仍被视为“孤儿”,并不符合“父母俱全”这一条件。然而,并不符合条件的闵氏不仅被纳入“拣择”的范围,而且在“再拣择”中被选定为唯一的候选人,这在朝鲜王朝五百多年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因而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都不能不令人产生遐想。从的文书来看,主持这次嘉礼的是大王大妃,但可以说,在这件事上大院君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大院君为什么会选择这位并不符合条件的闵氏为王妃呢?

  在韩国提到闵妃或明成皇后(后来追封的封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但如果你要问闵妃或明成皇后的名字,大概十有会回答“不知道”。在朝鲜王朝时代,大多数女性只有姓氏,没有名字,因此现在很多韩国人不知道明成皇后的名字也并不奇怪。关于明成皇后的名字,1998年韩国乙未倭变(日本袭击景福宫,弑害了闵妃)史料编纂委员会编纂了关于明成皇后的资料集,其中一份资料显示明成皇后的名字为闵贞镐,这大概是按照他哥哥的名字(闵升镐)而起的名字。很多文学作品以“紫英”为明成皇后的名字,但这并没有什么史料依据。

  闵妃的父亲闵致禄为闵维重的五代孙,闵维重为朝鲜王朝肃继妃仁显之父。闵致禄因门荫,先后做过一些地方的守令,后来到汉城担任过司甕院主薄、掌乐院佥正等职。闵致禄先是娶吴氏为妻,但没有留下子女,吴氏便离开,于是再娶韩氏,生下1男3女,但不幸的是1男2女都先后夭折,只有闵妃活了下来,故闵致禄从小她识字读书。但作为四代单传的闵致禄不得不考虑延续自家香火的问题,于是他接受了远房表妹、兴宣君夫人的,将其弟弟闵升镐过继为养子。其后不久,闵致禄因长期生活和疾病缠身撒手西去,只有8岁的闵妃在距王宫不远的感古堂中与母亲相依为命。

  在感古堂生活的这一段时间,闵妃读了不少书,但相关记录很少。1910年日本出版的《朝鲜最近外交史》一书中提到闵妃说自己幼年曾读过《左氏春秋》,因此对历史上各种的运用有了比较多的了解,同时也引起了她对历史的兴趣,读了不少历史方面的书籍,对本朝的历史也有了较多的理解。高在1897年的《大行皇后志文御制行录》中也称闵妃“喜阅书,历代治乱得失, 若视诸掌。国家典故及列圣朝嘉言、或史乘与宝鉴所未载者,后能言之”。这些读书经历伴随其阅历的积累,对闵妃后来在宫中维持其地位与积极参与朝政有莫大关联。

  闵妃少女时代所居的感古堂与兴宣君的府邸即后来的云岘宫只隔一条,加之兴宣君的妻弟闵升镐又被过继为闵致禄的养子,两家应该时有来往,兴宣大院君选闵氏为王妃应该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首先,闵妃出身名门世家,其高曾姑母曾是肃的王妃,其六代祖父曾历任兵曹(部)侍郎、吏曹(部)判书等要职,其父闵致禄也曾历任地方官和京官。其次,闵妃的父亲从其高曾祖父起一连五代单传,到了她父亲这一代只养了这么一个女儿,为了传承香火,不得已将高母亲的弟弟作为养子。这种简单的家庭关系也让大院君不会担心将来出现外戚,更何况承继其父香火的哥哥还是大院君的小舅子。第三,闵妃自幼聪明颖慧,读过不少经典,将来对高理政有所帮助。至于闵妃的相貌,做了王妃后,很多曾谒见过她的人在回忆录中都称她非常美丽,双目极明亮尖锐,把她比作是完美的“欧洲贵妇”,而由中国人沈桑红所著的描写朝鲜的小说《朝鲜遗恨》更把她称作亚洲第一美人。也许正是这些因素使得大院君选择她作为高的王妃。

  由于闵妃居住的感古堂与高成长的云岘宫近在咫尺,两人自幼就应该相识。从辈分上来说,闵氏应该是高的阿姨,但这个阿姨满打满算只比高大一岁,因此高一直把她看作是自己的姐姐。这种情结在高婚礼后的最初一段时间里还萦绕在其心中,这对闵妃来说是祸还是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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