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一月内抢注上千哪吒商标 律师:或被判违法】截至9月2日,《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一高歌猛进突破47亿,超越《流浪地球》的46亿成为国内票房排名第二的电影。而在这背后,其出品方光线.SZ)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申请了近2000个商标注册,商标内容基本与电影《哪吒》相关。(第一财经日报)
截至9月2日,《哪吒之魔童降世》(下称《哪吒》)票房一高歌猛进突破47亿,超越《流浪地球》的46亿成为国内票房排名第二的电影。而在这背后,其出品方
此前,中华人民国最高曾行政裁定书武汉中郡校园服务公司,认为该公司在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包括争议商标在内的1000余件商标,其中包括大量与他人知名品牌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并非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是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商标,牟取不正当利益,违法了商标法第四条的。
“光线传媒一下子申请这么多商标注册,我们要先具体分析如下几个问题,比如这些商标里面未必全部是文字,还有很多图案,所以实际涉及文字的应该没有这么多。”倪晔强调,“目前只是申请注册,并不代表会最终注册下来,此前央视也注册过哪吒相关的商标,很多都被驳回了;此外,还要看他注册这些商标的用途。也就是,要看最后真实注册成功的数量以及背后的用途。”
倪晔告诉记者,当数量过多且并没有真实使用用途甚至存在恶意注册的行为,(公司方)可能被判违法。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如果三年内不使用,别人是可以申请注销这个商标的。“是否涉嫌大量囤积商标或恶意注册这个目前也很难说,目前看,光线影业的行为这么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在商标大量注册背后一般有三个原因,一个是的确真实需要使用,这种情况很少;第二个是恶性注册,例如为了商标转让获利而并非真实使用,这个是新商标法重点打击的范围;第三是性注册,防止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由于光线传媒是《哪吒》的出品方,对于相关商标注册是享有占先权的,从目前看,光线影业大量注册‘哪吒’商标行为属于第三种的可能性很高。”秦勇老婆王芳